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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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举行“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5年07月03日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三分院(铁检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陆建强


6月29日下午,三分院(铁检分院)邀请近40位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和新闻媒体记者等参加主题为“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与会代表和来宾观看了《扬帆起航正当时——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的先行者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专题片,参加了廉政监督员暨兼职纪检监察员聘任仪式,共同见证了“上海检察三分院”官方微信、微博正式上线并座谈交流。三分院(铁检分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陆建强检察长为廉政监督员暨兼职纪检监察员代表颁发聘书



“上海检察三分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


座谈会上,陆建强检察长从社会各界关切的角度详细介绍了三分院作为全国首家跨行政区划检察院,依托上海铁路运输检察分院于2014年12月28日揭牌成立以来的改革试点阶段性情况。


一是凝聚改革共识牢记职责使命。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政委、市委以及高检院、市院的部署要求,围绕“新建院”的特点、“改革院”的特征,紧紧依靠全体干警负重奋进,积极思考,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增强推进改革试点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确立十大重点工作,分解为75个具体项目,明确牵头领导,落实职能部门,以责任制方式积极推进,努力为全国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创造可复制、可借鉴的有益经验。


二是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和加强办案骨干的配备。结合正在推进的司法改革和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机构、减少层级、专业化建设的要求,科学设置内设机构,加强办案骨干的配备,着力提高跨行政区划案件办理水平。


三是职能管辖基本明确。着力探索建立有利于司法公正的“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办理”的体制机制,结合工作实际,经过大量调查研究和分析预判,提出了三分院职能管辖范围,职能管辖基本明确。


四是办理一批有试点意义的新增管辖案件。办理了一批海关案件;受理了由上海港公安局侦查终结案值近亿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刑事案件;受理首起涉案6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积极探索上级院指定管辖的跨行政区划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查案工作,共办理跨行政区划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民事案件受理、提请抗诉有了突破。通过具有典型意义的跨行政区划案件办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改革的成效。


五是着手建立内外部协调配合机制。探索建立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办案机制,先后到三中院(知产法院、铁路中院)、海事法院、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走访座谈,分别就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加强协调配合、案件移送、人才培养和建立工作衔接机制等方面达成共识。分别与市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市律师协会、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协作配合工作备忘录和工作联系配合意见。


六是启动一批改革试点调研课题。在加大办案力度,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司法实践的基础上,在高检院有关部门和市院的指导下,借助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理论研究资源,重点调研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以期对“特在何处”、“跨到哪里”这两个涉及跨行政区划检察院试点中最关键的问题提出改革设想。


陆建强检察长还通报了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及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等方面的各项举措并表示,下一步要在高检院和市院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进一步凝心聚力、大胆探索,加强对跨省市管辖范围的研究,加强跨行政区划特殊案件的监督,确保年内形成在全国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打捞局工程船队潜水队队长 金锋



市人大代表,上海地铁第四运营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牟振英



特约检察员,浦发银行上海分行监察室(案防办)副总经理 林毅



人民监督员,上海铁路局纪委纪检监察专员 缪赤峰



廉政监督员,上海铁路局老干部部副部长 朱明豹


在座谈中,与会代表和来宾表示,三分院在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让群众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充满信心,希望三分院进一步加强跨行政区划检察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加强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加强职能管辖宣传,坚持规范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提升检察工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