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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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检察工作报告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8年08月03日
 
 
     

三分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服务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理水平,综合性做好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打击、民行监督、专项调研、预防宣传等工作,扩大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辐射效应,2015年1月三分院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处,开展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检察工作。2016年9月,知产处实行民行刑“三合一”办案机制,成为全国首家分院层级“三合一”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检察部门。

目前,知产处正式编制人员6人,文员1人。入额检察官2人(其中1人为上海市优秀公诉人),博士研究生1人,研究生4人,本科生1人,具有知产学历1人。具有5年以上公诉工作经验的3人,办案组织设立为刑事组,民行组。

知产处案件管辖范围是:对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同步监督;对上海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批捕、审查起诉;对全市知识产权刑事二审案件进行审理;对基层院指定管辖案件和书面请示案件进行办理。此外,还开展专业化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预防等检察工作。

三分院自2015年年底成立以来,共计受理刑事一审案件41件,二审案件34件,审查逮捕14件,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1件,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案件2件,指定管辖198件,民事案件4件,书面请示1件。

2016年3月15日,华特迪士尼(中国)有限公司和爱马仕(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高管人员到三分院送来“捍卫法律尊严、保护知识产权”和“保护知识产权、铸就司法尖兵”奖牌,表示对检察机关维护外资企业合法利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肯定;2018年1月三分院批捕的一起商业秘密案件,权利人是国内领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的高分子物理膨胀微球技术,系我国该领域首次研发成功的技术配发,打破了外国产品的垄断地位,相关商业秘密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犯罪嫌疑单位违法所得高达1800万余元,为近年来上海此类案件中金额最高。此外,还成功办理了侵犯日本著名漫画大师宫崎骏龙猫形象的假冒注册商标案、我市首例对销假商户提供经营场所等便利条件的人员进行刑事处罚的销假二审案、“联想”品牌经销商置换电脑零配件的假冒注册商标案、台湾第一品牌50岚奶茶在大陆拓展的沪上第一品牌一点点奶茶与大陆的50岚奶茶商标民事纠纷诉讼监督案等。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创新工作思路,建立完善“三合一”专业化办案机制

长期以来,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案件采取的是刑事和民事、行政案件分开办理的模式。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程度较高,且民行刑案件的审理原则、方法、理念存在很大差异,分开办理可能导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片面化。为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知产处探索开展“三合一”专业化办案机制,积极推进民行刑三种检察工作方法互相融合、拾遗补缺,以此提高检察监督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是确立承办人专业化办案方向,设立刑事组民行组,民行刑三者有机融合,统一民行刑的执法思路和执法尺度,做到办案思路互补。二是强化民行刑办案思路融合推动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如在办理涉日本著名漫画大师宫崎骏龙猫形象的假冒注册商标案过程中,注意借鉴民事办案思路,利用民事“在先权利保护”原则和侵犯著作权的“实质性相似+接触”的证明规则,解决了刑事案件中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冲突问题,使得案件得以顺利审结。三是确立民事赔偿优先理念。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确立民事赔偿优先的理念,解决权利人在刑事案件中的赔偿难题。通过进一步加大认罪认罚力度,促进被告人与权利人达成调解。例如,我院办理假冒“联想”注册商标案,分管领导带头办案,参与提审、调解、开庭,最终被告人积极全额赔偿注册商标权利人20万元,取得注册商标权利人的谅解,法院判处被告人缓刑,被告人认罪服法,案件的审理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健全配套措施,确保“三合一”知识产权案件质量

一是实行技术事实调查机制。知识产权案件多涉及新技术领域,为查清事实,规定:凡是案件涉及技术事实的,承办人必须与鉴定人员、技术专家、涉案单位技术人员面对面沟通,了解涉案技术领域的发展情况,明确技术对案件的影响程度,知晓该技术特性等细节,从而正确判断技术事实。如在办理一起计算机软件委托开发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过程中,先后走访计算机软件协会、司法鉴定机构等,深入研究技术事实认定问题。虽然本案最终没有支持申请人的诉求,但有理有据的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认可检察机关的决定。三分院还于2017年制定印发了《跨行政区划案件特聘专家工作规定》和特聘专家名单,特聘专家对案件办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提供研究、论证和咨询服务。涉及到知识产权的特聘专家有青年长江学者、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和市版权局管理执法处处长薛彬等。二是实行民行知处室联合讨论机制。针对承办人缺乏民行办案经验的实际,打破处室界限,邀请民行处参与案件讨论,集体会商,要求每次讨论均全员参与,并充分发表意见。三是建立完善听证制度。为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效开展法律监督,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会同民行处制定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听证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听证范围、程序,制作听证会主持词和听证纪律等规范性文件。四是规范“三合一”案件审理流程。针对民行刑不同类型案件,规范案件的受理、调卷、询问、审理、讨论、审批等环节的办案要求、时间节点。

3、发挥“三合一”综合效应,服务科创中心建设

一是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权利人司法保护绿色通道。配合市院金融处,开发“上海科创检察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成具有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法律咨询、举报申诉、社会评价等功能的专门综合性服务平台,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司法保护绿色通道,更优质、高效地服务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二是加强与知产行政单位、民间组织的协作。与市知产局、市版权局、市文化执法总队签署工作协作备忘录,建立工作联络、联席会议、“两法”衔接、协同研究、专家共享、人员培训等六项工作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加强与上海计算机软件协会等民间组织的联系,开展座谈,了解行业需求。三是服务创新型企业发展。深入创新型企业开展法治宣传。如我院分管检察长带队走访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就加强技术创新的司法保护进行座谈,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答疑解惑。

4、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三合一”专业化水平

一是实行“一案一总结”机制,提高实务能力。对办理的典型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要求撰写案例分析,总结案件涉及的实体、程序、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以及实际操作技巧等,以此提升对法律问题的认识,积累实际办案经验,促进民行刑理念的融会贯通。二是开展听庭评议活动。多次赴知产法院旁听知识产权案件的庭审,组织全处观摩最高法院乔丹案庭审直播,庭后进行讨论评议。三是开展挂职锻炼活动。多次派员至其他单位或处室进行挂职锻炼,通过办案学习,提高干警的办案水平。四是多种形式主动学习。例如开展业务讲座、沙龙、专业培训、练兵活动。五是加强课题调研,提高“三合一”理论水平。对知产“三合一”办案机制的构建进行调研、开展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量刑调研分析、开展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侦查问题调研。分析研究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收集固定证据方面的问题,提出建议,并将通报情况发送至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受到高度重视;对全市近年来知产民行检察监督情况进行研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