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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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年三分院检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22年02月14日
 
 
  

      

在2022年三分院检察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22年2月11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燕平

 

今天我们召开2022年三分院检察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海政法工作会议、上海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分院2021年工作,研究部署推动今年及“十四五”时期三分院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2021年,三分院在市委和高检院党组、市院党组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效:

一是思想政治素养进一步增强。我们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历史,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评选8名“身边的好榜样”,开展4大类26个“检察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央第六督导组组长乔传秀到分院开展下沉督导,对分院教育整顿总体情况充分肯定。

二是服务大局成效进一步显现。与上海银行保险纠纷调解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部署开展商业秘密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大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苹果公司、网易公司专程到分院赠送铭牌。组织召开“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反走私执法一体化研讨会”,服务保障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三是执法办案效果进一步优化。多个案例入选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侵犯《流浪地球》等电影著作权案获评第26批指导性案件,侵犯乐高玩具著作权案获评高检院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进口“洋垃圾”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获评公益诉讼起诉典型案例。“注水牛肉”二审案件获张军检察长批示肯定,全国首例适用反兴奋剂司法解释案件相关证据标准被国家体育总局采纳为今后案件的重要参考。

四是深化改革机制进一步健全。推动市院与市高法、市公安局、市司法局、长江航运公安局印发《关于对本市交通领域刑事案件调整管辖的规定》,组织召开健全对跨行政区划审判机构法律监督机制研讨会,与上海破产管理人协会签订《加强破产案件办理的配合协作机制》,与三中院共同签订《关于加强破产程序中打击“逃废债”法律监督的合作意见》。

五是专业人才培养进一步发力。制定《2021—2023年检察人才培养规划》和《培树宣传先进典型工作暂行办法》,持续评选“季度之星”,第六检察部荣获上海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知识产权办案团队获最高检2021年度优秀办案团队表扬。

六是检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毫不松懈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加快“两房”和信息化建设,制定新建综合业务用房配套信息化建设方案,配合市院完成《上海检察机关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信息化建设指南》及15项细则;优化完善统一应用系统2.0和检察业务综合管理平台二期建设,完成旅游执法总队行政执法数据落地和应用。

 

2022年,我们党将召开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服务保障二十大胜利召开,是全党工作的中心任务,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为新时代新征程上推进党的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郭声琨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对做好今年检察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任务。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至上,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落实党中央《意见》,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深入推进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助力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今年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

今年是政治安全、历史敏感节点的“大年”,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杭州亚运会在今年举行,今年还是香港回归25周年、邓小平南巡讲话30周年、中美、中日邦交正常化50周年、卢沟桥事变和南京大屠杀85周年,我们要坚持从政治上把握“变”与“不变”,既要“以不变应万变”,也要“以万变应不变”,充分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扎实履行好检察职责使命。

在挑战方面,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归纳了“七个方面”的复杂形势,包括外部势力对我国遏制打压是重大威胁,遏制与反遏制、霸权与反霸权、渗透与反渗透、颠覆与反颠覆的斗争尖锐复杂;世纪疫情冲击是重大考验,世界疫情大流行势必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我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有增无减;全球通胀环境是重大外在压力,全球面临能源紧张甚至危机,充满可以预料和难以预料的风险;政治安全风险是重大隐患,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活动整合升级,意识形态领域暗流涌动,周边安全形势变数增大,涉疆涉藏反分裂斗争形势复杂;经济金融风险是具有外溢性的重大风险,我国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金融风险一旦处理不好,极易向社会、政治领域传导;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风险是重大挑战,传统犯罪加快向网上蔓延变异,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重特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各类利益诉求群体等持续活跃;新型安全风险是重要风险增量,网络攻击体系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利用深度伪造技术犯罪活动增多,敏感数据、个人信息泄露等风险日益突出。

在机遇方面,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发出了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政治动员令,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都核心地位,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为党的检察事业提供了根本政治保证和思想指引。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专门印发了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检察履职赋予更重政治责任。党中央高度重视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为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提供了重要政治保障。检察机关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坚持政治引领业务,业务融入政治,“四大检察”重塑性变革在实践中完善,在疫情大考下淬火成钢。张军检察长说:“党的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既迎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时代更高履职要求。”

二、心怀“国之大者”,努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首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政治与业务想融合的具体提现,我们要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坚决打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整体战、主动仗。

一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的风险防控体系。坚持“严”的这一手不放松,立足上海超大城市治理特点,及时研判影响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各种潜在风险,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严重暴力犯罪,坚决依法从严打击。要按照高检院的部署,稳慎办好涉美西方各类案件,比如分院在办的高铁数据安全案件、涉朝、涉伊走私案件、以及涉疫案件,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三个效果相统一。要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原则,做到打早打小,促进常治长效。要深化网上意识形态斗争,主动亮剑、敢于斗争,坚决维护党和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真正让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时代最强音。

二是坚持更新司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检察“小案”。我们要及时更新理念,克服“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配合轻制约”的传统观念,最大限度分化犯罪,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内生稳定。要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开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提升量刑建议精准度,对被告人仅以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的,应当依法提出抗诉,从而引导被告人形成尊重认罪认罚具结和承诺的自觉,助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良性运行。要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既要符合法律条文这个“文本法”,更要努力做到符合人民群众的“内心法”,通过执法办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坚决杜绝程序了结、机械司法,防止矛盾激化、越级信访。

三是坚持开展诉源治理,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要结合办案开展综合治理,继续坚持走私、食药、知产、金融、行政检察等领域年度报告(白皮书)制度,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形式帮助相关行业和单位堵漏建制,推动监督效果由一案一事拓展到同类问题治理,实现更高层面、更高水平的源头治理。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以“追求极致”“止于至善”的精神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完善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各业务条线都要选择群众诉求强烈、矛盾突出的案件、疑难复杂、引领性案件开展听证,院领导和部门领导要带头主持疑难复杂信访案件听证,努力促进案结事了。

三、坚持能动司法,着力提升服务大局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将“三个自觉”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积极作为、能动履职,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一是主动服务保障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要全力服务经济“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发展,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对各类经济主体的平等保护,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落实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确保涉案企业“真整改”“真合规”。要深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优化“三合一”办案机制,发挥临港新片区、虹桥商务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不断为创新主体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善于借助外力构建“全链条”司法保护。同时,按照高检院要求,依法审慎办理涉科研经费案件。要坚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落实高检院“三号检察建议”,贯彻“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要求,发挥分院服务金融创新研究中心平台作用,加强与上交所、证监局、金融法院、经侦总队等单位联系配合,深化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工作。

二是主动服务保障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要落实《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反走私执法一体化协作配合框架协议》,通过共同出台工作细则、证据指引等方式,努力形成一批经得起检验的可执行可推广的反走私一体化执法标准。要发挥环资案件集中管辖优势,积极探索长三角环境保护一体化检察协作机制,守护绿水青山。要持续巩固维护铁路沿线安全专项检察监督活动成果,配合地方政府和铁路、公安等部门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协力保障长三角铁路运行安全。要坚决扛起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坚持零容忍,落实分院与铁路上海局纪委会签的《关于办理涉铁职务犯罪案件加强协作配合的会议纪要》,加强与监察机关、法院的协调配合,一体化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要按照全国检察长会议要求,对走私等经济犯罪,以及涉黑涉恶、职务犯罪,重视并依法提出没收财产或罚金刑建议,决不容忍因犯罪得利。

三是深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活动。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完善食品药品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新增管辖职能,维护上海公交、轨交、海事、航空运行秩序,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长江珍稀鱼类和涉海砂违法犯罪活动,守护人民群众环境安全。巩固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百日攻坚行动成果,继续坚持上下游犯罪全链条打击、境内外犯罪一体化治理,坚决铲除黑灰产业滋生土壤,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安全。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提升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有力促进“六大保护”相互融通、整体落实。

四、狠抓“质量建设”,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高检院把今年确定为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我们要以落实党中央《意见》统揽高质量发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推动履职能力整体提升。

一是攻克难点推进刑事诉讼监督。要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与公安部印发的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强与海警局、海关缉私局的协调配合,发挥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作用,细化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共同提升监督质量。要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双向衔接,进一步加强与市场局、药监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要完善全程立体刑事诉讼监督机制,全面加强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深化交叉巡回检察,坚决维护司法公正。要坚持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一方面克服片面办案、孤立办案等错误倾向,在司法办案中实现法律监督;另一方面克服割裂监督、虚置监督等错误倾向,用活用好办案手段,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二是破解痛点加强民事行政监督。民事行政监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我们要秉持检察初心,坚持以“我管”促“都管”,着力解决群众的痛点问题。要深化智慧借助,用足用好民事行政专家咨询网等“检察智库”,借助外脑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精准办理引领性、促进解决同类问题的案件。要深化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促进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特别是解决好那些申诉多年、旷日持久的人民群众揪心案。要将穿透式监督理念贯穿于行政检察监督,从监督行政诉讼活动入手,进而审视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积极提出检察建议,促进解决依法行政和社会治理层面的共性问题。

三是聚焦重点做好公益诉讼检察。高检院提出公益诉讼“4+5”法定责任必须落实,“4”就是四个传统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5”就是五个拓展领域,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军人荣誉名誉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积极、稳妥办理网络治理、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妇女权益保障等领域案件。我们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司法理念,既要坚持法治原则,又要注意方式方法,最大限度维护公共利益。要推进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刑检部门与公益诉讼部门的配合衔接,加强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效衔接,推开“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通过提高违法成本遏制违法行为,强化公共利益保护。

五、深化改革优化管理,激发释放队伍生产力和战斗力

继续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精装修”,优化检察内部管理,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战斗力,促进检察人员自觉、能动、创新履职。

一是持之以恒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要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开展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扬首创精神,加大探索力度,形成有益经验,为顶层设计提供参考。要继续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内和长三角区域长航公安机关办理的生态保护类刑事案件以及相关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努力实现跨省管辖新突破。要健全对跨行政区划审判法律监督,专门法院设立后,没有专门检察院对应设置,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监督的深入开展。我们要在理顺案件管辖、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妥善处理新型专门法院排除刑事案件管辖,以及由此带来的专门法院与所在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关系存在一定滞碍的问题,努力实现中央《意见》提出的“确保法律监督不留死角”的目标。

二是精益求精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要持续抓好改革优化升级,完善人力资源合理调配、人员分类有序管理、业务现代化管理、政务高效运行等各项配套机制。要优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质效评价体系,努力构建符合最高检要求、符合上海实际、符合跨行政区划办案规律的业绩考评体系,坚决杜绝“勾兑”其他政法机关帮助办凑数案件,决不允许明知案件事实、证据有欠缺,先起诉、再建议法院延期审理,造虚假绩效。坚持以追责倒逼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究违法办案责任,让司法责任制“长牙”。同时,要落实、加强履职保障,落实不实举报澄清机制,激励检察人员担当作为。

三是弯道超车谋划“检察大数据战略”。中央《意见》明确要求“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进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全国检察长(扩大)会议提出,要跟上、适应信息化大势,充分挖掘、用好大数据,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整体提质增效。我们要牢固树立大数据思维,以新建综合业务用房为契机,超前谋划信息化建设方案,完善大数据分析、研判、会商等机制,充分发挥大数据在惩防违法犯罪、促进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效推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通过数据碰撞筛查,精准发现办案线索,破解虚假诉讼发现难等问题,确保精准开展诉讼监督,为“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全面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新时代检察人既要保“底色”,更要有“亮色”,要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增强素质能力,优化纪律作风,为履行好跨行政区划检察职责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最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有关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精髓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重大事项等,必须主动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是大力加强核心团队和核心能力建设,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按照分院《2021-2023年检察人才培养规划》和《培塑宣传先进典型工作办法》,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发挥领导干部业务引领作用,探索建立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律师等同堂培训制度,广泛开展检察论坛、业务研修、推门听庭等练兵活动,力争在金融、知产、食药、环资、缉私、公益诉讼等领域培养一批在全市检察系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领军人才。持续开展向“身边的好榜样”学习活动,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更好凝聚起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坚持自我革命,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向纵深发展。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筑牢拒腐防变防线。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上下功夫。要全面落实“三个规定”填报规定,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分析查找执法办案中潜在的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形成清单和防控措施。要继续抓实严管就是厚爱,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教育引导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健全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

同志们,党的检察事业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我们要更加积极担当作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把握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推动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