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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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2023年工作总结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24年02月26日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铁检分院)在市委和市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作为中心任务,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把检察工作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作为工作主线,把“争一流、走在前、排头兵”作为奋斗目标,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各项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努力打造服务大局“三大品牌”

以维护安全稳定为使命,以坚持司法为民为中心,以优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体现跨行政区划检察院的独特作用和价值。

(一)强化使命担当,努力维护铁路沿线安全稳定。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履行铁路检察职责的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致力维护涉铁领域内生稳定和高水平安全。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一方面,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黑涉恶犯罪、涉邪教犯罪,以及主观恶性大、情节恶劣的犯罪,始终保持“严”的震慑力度。分院及所辖片区检察院(以下合称“片区”)批捕涉铁刑事犯罪168人,起诉446人,追诉10人。另一方面,对轻罪案件以及具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案件,特别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不大的案件,依法落实“宽”的政策。涉铁刑事案件不捕70人,不诉143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5.8%,适用认罪认罚已判决案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采纳占比率为96%。

扎实开展服务保障长三角区域重大活动涉铁公益诉讼专项行动。以上海进博会、杭州亚(残)运会、合肥园博会等活动为重点,聚焦铁路安全生产、国资保护、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旅客权益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行动。分院坚持跨前一步,主动深入机场、铁路、轨交等单位调研排查,为进博会顺利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杭州铁检院在专项行动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件,整改铁路安全隐患50余处。南京铁检院守护铁路军事设施,督促修缮一处物流基地战备铁路线,督促加强码头现场管理和设施维护。

充分用好检察建议抓前段、治未病。坚持在各办案领域建立的检察监督年度报告(白皮书)制度,发布行政检察等5份年度报告,全面反映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推进社会治理。片区全年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3份,其中涉铁领域5份,3份分别荣获全国、上海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上海铁检院与铁路公安处建立可疑被拐儿童乘车信息研判共享机制,阻断3起拐骗儿童案。合肥铁检院针对合肥客运段部分高铁列车视频监控设备缺失的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实现客运段所辖68列高铁列车视频监控设备全覆盖。徐州、南京铁检院开展噪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督促降低列车鸣笛噪声污染。

(二)发挥管辖优势,全力服务保障上海深化高水平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始终胸怀“国之大者”,坚持“四个放在”,以排头兵的姿态和先行者的担当,为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和上海深化“五个中心”建设、持续增强“四大功能”提供检察保障。

深化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力度,探索“四合一”综合履职,分院办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9件,其中起诉相关犯罪44人,同比上升51.7%,重点办理了涉案金额高达2.8亿元的侵犯华为商业秘密案等重大、有影响案件,以“专业精尖”护航“专精特新”。在全国率先探索商业秘密刑事案件提级管辖,协助市院发布《上海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白皮书》,与国家安全机关共商办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的合作模式,与三中院首次发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十大典型案例。主动深入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走访知名企业,努力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和多维度的知识产权法律维权路径。

坚决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检察与金融监管衔接配合,协同落实“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分院与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上海证交所、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三中院等构建证券监管与刑事司法“3+3”创新工作机制。持续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证券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办理某平台主播洗钱案,提前介入骗购外汇案、违规披露重要信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案等金融案件。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参与金融市场秩序治理,向某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助力营造健康有序的经济金融环境。

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自贸检察实践,全链条打击海上绕关走私等犯罪行为,分院与奉贤区检察院、奉贤公安分局联合制定推进奉贤沿海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年度打击走私犯罪检察报告。依法办理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走私案件7件,海关总署一级(4件)、二级(6件)挂牌督办案件10件,有力震慑走私犯罪,助力营造公平市场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分院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7件,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适用率100%,分院联合上海市报关行业协会等单位发布报关行业合规指引,推动个案合规向行业合规提升,并作为“全市首创”申报2023年度创新成果。上海铁检院与义乌市院合作开展港区集装箱危险品涉案企业异地合规,杭州铁检院深入中欧亚班列沿线铁路货场调研班列运营情况和司法需求,合力护航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和“一带一路”建设。

(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始终将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办好各项检察为民实事,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

依法严厉打击损害民生民利的犯罪行为,努力当好美好生活的法律维护者。开展打击整治盗采海砂、电信诈骗、“网络水军”等专项行动,分院与上海海事法院签署《关于建立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的工作备忘录》,发布《海洋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司法治理白皮书》;与市生态环境局等7家单位签署《关于建立生态环境行民刑案件衔接机制工作备忘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效果。分院和上海铁检院批捕食药、环资类犯罪120人,起诉503人,立案相关公益诉讼194件,重点办理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非法篡改水体自动监督数据案、“黑作坊”跨境制售抗癌药案、陈某某等人销售HPV疫苗系列案等群众高度关注的案件,“洋垃圾”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刊载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法数据库及相关门户网站。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心用情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深化“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100%做到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进度如何、结果如何”。扎实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工作,分院对最高检、国家信访局、市人大等交办的4件信访件化解办结,督导基层院化解6件信访积案。开展信访矛盾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片区对首次信访的11件疑难复杂案件落实领导包案,91%以上案件在首办环节办结化解。上海铁检院与铁路上海局信访办会签《关于“检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为铁路领域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多元、便捷模式。制定检察听证管理办法,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分院首次选聘30名特约监督员,增选5名听证员,片区开展检察听证183件。

用足用准司法政策,真情关爱特殊群体。以检察之力帮民困解民忧,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片区开展司法救助35件36人,救助金额共计45.59万元,分院联合市社保中心对一起行政申诉信访案件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促使其主动承诺息诉罢访。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片区院领导、部门负责人、未检办案组成员等分别受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校外辅导员,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等活动,助推形成未成年人全方位、立体化保护大格局。杭州、南京、合肥铁检院持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力残障人士出行安全。

二、坚持固优补弱,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大检察”

巩固深化新时代法律监督基本格局,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统筹好“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片区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41件761人,同比分别上升71.2%和54%;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303件2315人,同比分别上升31.6%和32.4%。受理二审上诉案件89件263人,同比分别上升32.8%和26.4%;受理二审抗诉案件4件,同比持平。办理立(撤)案监督案件125件;受理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2件。受理民事检察案件77件,同比上升63.8%。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79件,同比上升79%。公益诉讼立案218件,起诉64件。

(一)树立指标意识,大力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扎实开展“忠诚履职、强化担当,走在前、开新局”专项工作,部署4个方面12个小专项,全面对标最高检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每月召开片区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引导干警通过高质效办案坚决维护公平正义。片区检察业务整体情况稳中向好,“四大检察”“案-件”比及诉讼办案质效保持良好状态,14个通报值指标中13个已达标;34个激励性指标中,14个指标优于或与全市均值持平,17个达到最优值,结构比态势保持稳定。常态化加强对铁检基层院业务指导,督促建立涉铁案件专业化办案组织,完善专业化办案机制,部署开展“二审看一审”情况分析通报,全面调研涉铁刑事案件法律适用分歧情况,形成类案指导意见,做到“地域虽然不同,标准必须统一”。加大对基层院办理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案件的指导力度,与二分院联合主办“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一体化发展”研讨会,赴松江、静安、长宁等区院开展调研,就相对不诉案件标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推进路径等问题予以深度指导。

(二)加强配合协作,不断完善检察办案机制。加强与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单位协调配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司法合力。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分院与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一局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与上海海警局会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案件会商办法,片区依托侦协办等平台,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194件,捕后引导继续侦查405件。强化监检合作,在线索联通、办案协作、证据交流等方面加强与监察机关配合协作,通过“双立案”模式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合力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联合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举办“行刑衔接信息共享问题与新时代检察职能完善研讨会”,积极稳妥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片区办理82件不起诉案件的反向衔接,制发检察意见54件。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制度,片区检察长、副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4人次,列席讨论案件17件。

(三)强化示范引领,办理、培育一批首例案件及指导性、典型性案例。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大胆创新、攻坚克难精神,片区办理全国、全市(省)首例案件2起,8起案件荣获全国、全市(省)指导性、典型性案例,评选表彰2023年度优质案件。比如,分院办理了全国首例那非类衍生物认定为“其他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全国首例以破坏、规避著作权保护措施方式侵犯医疗设备软件著作权案件,“人人影视字幕组”网站侵犯著作权案入选最高检第48批指导性案例、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1份检察建议获评首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检察文书。合肥铁检院办理的津浦铁路固镇火车站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高铁运行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2起案件均入选最高检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上海铁检院办理的长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4起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杭州铁检院办理了全省首例铁路军事专用线公益保护案,推动金华市孝顺镇全域铁路线下安全隐患系统整治。

三、深化检察改革,完善检察一体化体制机制

分院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已从单一管辖涉铁案件为主的专门检察院转型发展为集中管辖多类型特殊案件的跨行政区划检察院,并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探索形成“1+5+N”一体化工作格局。

(一)持续深化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加强改革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联合华东检察研究院举办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分批次赴北京、西安、广州、长沙、乌鲁木齐等地铁检机关学习考察铁检转型发展经验,完成最高检课题《跨行政区划检察机构设置与职能配置研究》、市院党组重点课题《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情况调研》。协助市院研究破产监督案件集中管辖,健全与三中院破产法庭配合协作机制,开展破产个案监督探索,受理破产衍生民事诉讼并妥善办理。

(二)建立健全“1+5+N”一体化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上海铁检机关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分院与所辖5家铁检基层院在政治引领、管理监督、人才培养、联学共建等方面的纵向领导、横向协作,完善分院党组与铁检基层院党组织对口联络机制,建立健全案件线索移送、请示报告、督察督办等机制,推进落实跟班学习、团队办案等人才培养机制,高质效打造联动有力的铁检一体化工作格局。加强与青浦区院、崇明区院、张江地区院在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等方面联动互动,为一体化建设注入新动能、增添新活力。

(三)完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坚持“放权”和“管权”并重、“管案”和“管人”结合。严格执行重大敏感案件请示报告制度,片区向上级院请示、报告案件33件次,检委会审议67件,分院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217件,给检察官独立办案“加把锁”。强化案件管理,坚持实现“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分院简案平均办案时长20.85天,更好更快实现公平正义。常态化做好流程监控,分院对119处办案流程、案卡填录问题进行提示和纠正,制发案管工作情况5份,做好监督管理“后半篇文章”。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加强自侦、知产等类型案件办理的廉政风险防控规定;与上海海关缉私局互通离任人员名单,有效防范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担任原任职单位办理案件的辩护人;组织廉政监督员、纪检联络员等对59起不起诉、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刑事申诉等案件公开听证程序和司法作风情况进行现场监督,促进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廉洁办案。

四、落实“五个过硬”,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

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锻造忠诚干警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为跨行政区划检察事业发展和铁检机关转型发展提供永续动力。

(一)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筑牢政治忠诚。在学思践悟中凝心聚魂。分院党组班子通过“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读书班等形式开展学习72次,进一步筑牢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加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评选表彰典型案例,落实“将支部建在专案组”的要求,成立“4.17专案组”临时党支部,引导专案组成员通过执法办案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在深入调研中解决问题。分院组织完成主题调研16项,到法院、铁路局、侦查机关、外地检察机关等开展调研63次,对基层院开展督导调研6次,开展谈心谈话98人次,查阅台账1425份,赴铁路沿线现场查看6处,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在检视整改中推动发展。分院党组向市委主题教育指导组报送问题5个,整改措施23项,积极推动整改整治,5个问题全部销号。认真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22个,明确整改措施18项,已整改16项,其余取得阶段性成效并长期坚持。扎实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完成立、改、废规章制度301项,基本实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

(二)大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营造争先创优浓厚氛围。全面落实人才兴检、人才强检战略,创新学习培训形式,广泛开展带教育才、锦绣论坛、对抗辩论等练兵竞赛等活动,安排青年干警轮岗锻炼、跟案锻炼,为干警成长成才搭建更广阔的舞台。两级院有1人获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1人获评上海检察业务专家;3人分别获评全国“十佳公诉人”提名、公益诉讼“业务能手”、调研骨干人才,8人获评省级“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业务能手”。加大先进典型培塑力度,2部门分别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上海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2名干警分别获评上海最美检察官、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分院首届“新时代检察好青年”。

(三)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分院党组坚决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加强与驻市院纪检监察组会商,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逐层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廉洁从检承诺书,党组会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研究13次,深化“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坚持每季度检察工作会议讲评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年底向市院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强化日常督责与集中考责,推动党组和领导干部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切实把责任抗在肩上、抓在手中。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分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四部门授予“节约型机关”称号。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填报“三个规定”,两级院干警填报388条,同比增长11.49%。

五、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检务保障工作水平

坚持将数字检察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将检察文化作为提升检察凝聚力的重要抓手,将检务公开作为扩大检察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一体优化检察服务,提升保障能力,助推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赋能法律监督,高标准实施数字检察战略。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配合市院构建全程一体化诉讼监督系统,获市经信委项目立项批复,有效推进全市法律监督线索发现、审查、移送、办理、督办的全流程、一体化管理。片区构建破产、知产、金融等专业领域法律监督模型8个,发现监督线索22条,成案18件。研发运行侦查指挥管理系统、案件质量智能化分析预警系统、检务保障管理系统,优化智能卷宗管理系统、三类人员绩效考核系统等,助力提升办案质效和管理水平。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效率,片区开展远程互联网庭审、视频讯问、听证宣告等83次,为律师提供互联网阅卷219次,一体机阅卷172次,异地阅卷8次。

(二)坚持文化兴检,持续加大检察文化品牌培育力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注重从检察业务工作中提炼文化元素、在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文化养分,广泛开展检察文化品牌选树展示活动。分院开展第三届体育健身周和第四届检察文化周,深化“一支部一品牌”活动,培育打造“讲习堂”“守沪IP”等检察文化品牌。上海铁检院以“跨越守护、众行彰法”院训凝心聚力,发挥跨区检察优势,当好人民美好生活的法律维护者。南京铁检院专注打造“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4+”新引擎检察文化品牌,注重加强与各地检察院、知识产权相关单位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借鉴。杭州铁检院依托“花圃言检”“青年干警沙龙(读书会)”等平台,营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良好氛围。

(三)深化检务公开,讲好新时代跨行政区划检察故事。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两级院走访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等活动85人次,邀请9名全国、上海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到合肥铁检院实地视察铁路文物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两级院举行检察开放日34场,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和检务公开信息90条,在微信、微博、今日头条等平台发稿3338篇。在全国首个生态日,联动发布“以跨行政区划检察合力绘就长三角绿色生态画卷”专题报道,徐州铁检院《鹦鹉小案 民生大案》获最高检“十佳检察办案故事”第一名。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是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不够有力,通过执法办案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实效性还需要进一步显现;二是践行司法为民还不够精准,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新类型需求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平衡,分院在检察一体化中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十周年。做好2024年检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扭住“争一流、走在前、排头兵”的位次把握,坚持“一体化”和“高质量”的工作主线,全面增强检察工作预见性、精准性、实效性,以更加主动的作为,护航大局的进、促进发展的稳、维护国家的安,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三分院建院十周年,为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检察力量。

一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进一步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这一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

二要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现代化,健全完善“1+5+N”一体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检察职能优势,以高质效的检察履职进一步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守护民生、保障善治。

三要紧紧扭住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谋划推动工作,始终把工作重心放在加强法律监督上,坚定信心,奋力一“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和高质效的检察管理,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四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坚持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健全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持续建设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