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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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信访须知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8年11月14日
 
 
     

1、请您依法、理性、如实反映问题。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借信访实施违法违纪行为,会受到严肃处理,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2、请你详细写明要反映的信访内容。

3、请不要重复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