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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小课堂丨企业应如何保护自身商业秘密?
 
来源:办公室    日期:2018年05月02日
 
 
  

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是知识产权法中一个特殊的法益,它不像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那样在日常生活中为人们所直接感知,但是其重要性不亚于上述三种知识产权,尤其对于视核心商业秘密为生命的高新技术企业来说,相关技术信息的泄露将会对企业经营造成重大打击。

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明确将严重的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作为刑事犯罪处罚。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商业秘密种类包括:

一、    技术秘密

技术秘密较为常见,例如工业设计图纸、产品配方、制作工艺、软件代码等均可作为技术秘密加以保护,并不囿于载体的形式。

二、  经营性秘密

经营性秘密则常表现为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是权利人在市场竞争中积累和创造出的经营性智力成果。

企业如何保护自身商业秘密?

一、  保密协议

对于能够接触到商业秘密的员工,企业必须通过签署保密协议加以限制,保密协议应当明确保密内容和范围、双方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保密期限等。除此以外,如果企业之间在合作时涉及到商业秘密的内容,作为甲方也应当与乙方签署保密协议,限制对方使用自己的商业秘密,防止在合作过程中发生泄密事件。

二、  物理隔绝

物理隔绝是保密措施中最为直接显著的方法。例如在存放涉密材料的场所安装密码锁,商业秘密的纸质载体存放保险箱,将研发部门与公司其他部门隔开,在涉密文件上加盖“秘密”字样,在涉密场所悬挂“闲人免进”等标牌。

三、  设置权限

商业秘密的载体多种多样,针对电子存储的重要秘密信息,可在相关办公系统中设置更高的访问权限。在传输、复制商业秘密信息时,制定严格的操作手册,限制能够接触传真机、复印机的操作人员。

发生泄密事件怎么办?

一、发生泄密事件后,企业首先应收集固定证据。

1、确定泄密嫌疑对象,并提供相关身份信息。

2、明确被泄露秘密的秘点,通过有资质的知识产权鉴定机构鉴定该秘点具有非公知性。

3、被泄露的秘密应当与权利人所有的秘密具有同一性,该项工作也应由鉴定机构完成。

4、搜集、固定企业针对该秘点所实施保密措施的相关资料。

5、估算侵权造成的损失。刑事立案标准为遭受损失50万元以上,计算损失的方法,常见为研发成本、授权费用和对方侵权获利等。

二、商业秘密权利人应当明确走民事诉讼路径还是刑事报案。

民事诉讼

优势:1、证据标准低  2、私立救济,诉讼进程可控 3、如能及时和解可提高效率      

困难:1、时间成本高  2、难以及时制止侵权、获得赔偿  3、自行取证难度较高

刑事诉讼

优势:1、高效制止侵权、获得赔偿  2、有力惩罚违法犯罪人员  3、司法机关取证相对容易  

困难:1、证据标准高,难以成案  2、公权介入,诉讼进程不可控 

民事诉讼相比刑事诉讼,在证据标准上要求较低,但诉讼时间成本却更高,一场官司往往旷日持久,难以起到及时制止侵权的效果。因此实践中,民事诉讼更多是作为商业策略与对方博弈。

刑事诉讼在制止侵权、获得赔偿上更为直接和高效,但由于证据标准较高,实践中成案率低,这就要求企业事前保密工作相对完善、事后能及时收集固定证据。

三、如权利人通过刑事途径在公安机关立案,则应全力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

1、指派代表与司法机关沟通案情,代表需能了解相关技术,并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

2、按照司法机关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配合鉴定机构、审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保持及时有效沟通。